2024年修改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新增加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明确会计工作的服务方向
在第二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会计工作应当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2. 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
在第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鼓励依法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会计工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3. 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
将第十条、第二十五条合并,明确各单位应当对资产的增减和使用、负债的增减、净资产(所有者权益)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增减、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等经济业务事项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4. 规范会计档案管理
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销毁、安全保护等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5. 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并将其纳入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6. 强化财会监督
财政、审计、税务、金融管理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并出具检查结论。这些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协作,避免重复查账。
7. 明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依法采取设置会计机构、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岗位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组织本单位的会计工作。
8. 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对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10类会计违法行为,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财务造假行为,提高了罚款额度;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大幅提高了罚款额度。
这些新增加的内容旨在解决新形势下会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将会计工作中的新变化、新要求以法律形式予以明确和规范,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更好维护社会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