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汇总(截至2025年)
1. 2011年
- 调整方式:在2010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前,2011年缴费基数暂按2010年基数上浮14.26%预调。
2. 2015年
-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基数(分档):
- 最低档:1550元/月
- 第一档至第五档:2325元/月、3100元/月、3875元/月、7750元/月、11625元/月。
- 医疗保险基数:
- 按养老保险第三档(3875元/月)或经申请最低第一档(2325元/月)。
3. 2018年
-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基数(分档):
- 五档:最低2807元/月,最高14033元/月。
- 医疗保险基数:
- 统一按养老保险第三档(4678元/月)确定;
- 享受补贴或失业保险代缴人员按第一档(2807元/月)。
4. 2024年
- 企业职工社保基数:
- 养老/失业/工伤:下限3839元/月,上限19191元/月。
- 医疗:下限4600元/月,上限23000元/月。
-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基数:
- 下限3839元/月,上限19191元/月。
5. 2025年
- 企业职工社保基数(沿用2024年标准):
- 养老/失业/工伤:下限3839元/月,上限19191元/月。
- 医疗/生育:下限3839元/月,上限19191元/月。
说明:
- 基数调整规律:缴费基数通常每年根据上年度社平工资调整,下限一般为社平工资的60%,上限为300%。
-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数与职工基数同步调整,但允许选择分档缴费。
- 企业职工与个人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失业保险单位与个人各0.5%,工伤保险单位0.1%-0.9%,医疗保险单位6.8%、个人2%。
以上信息综合了南昌市人社局及社保中心发布的公开数据,具体执行以官方最新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