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因职位类别不同而有所区别,以下是具体的计算规则和注意事项:
一、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总分
江西省公务员考试综合成绩总分为400分,考试各项单科成绩均为100分。一般职位
综合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 面试成绩 × 200%
例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80分,申论成绩75分,面试成绩85分,则综合成绩为:
80 + 75 + 85 × 2 = 320分。财政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职位
综合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 财经管理专业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例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80分,申论成绩75分,财经管理专业笔试成绩70分,面试成绩85分,则综合成绩为:
80 + 75 + 70 + 85 = 310分。省外办外语职位
综合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50% + 申论成绩 × 50% + 外语专业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外语专业口试成绩
例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80分,申论成绩75分,外语专业笔试成绩85分,面试成绩90分,外语专业口试成绩95分,则综合成绩为:
80 × 50% + 75 × 50% + 85 + 90 + 95 = 400分。公安机关职位
- 综合管理职位:综合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 面试成绩 × 200%
- 执法勤务职位:综合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 公安专业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警务技术职位:综合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 面试成绩 × 200%
- 省公安厅法医职位:综合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 面试成绩 × 140% + 法医职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 60%
例如:法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80分,申论成绩75分,面试成绩85分,法医专业测试成绩90分,则综合成绩为:
80 + 75 + 85 × 140% + 90 × 60% = 320分。
二、成绩保留规则
- 各单科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 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三、成绩排名规则
综合成绩排名
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分排名规则
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以下顺序排名:- 面试成绩(不含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如有)。
四、注意事项
- 不同职位类别(如一般职位、专业职位、公安机关职位等)的计算方法有所不同,需根据报考职位类别进行对应计算。
- 综合成绩和单科成绩的保留规则需严格遵守,避免因小数点问题影响排名。
以上信息来源于江西省公务员考试的相关规则,具体内容可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