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本身不属于三类监测人员,但根据当地政策,低保户可能被纳入监测体系。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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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与监测对象的定义差异
低保户是指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监测对象则是指存在返贫风险的人群,国家通过动态监测和帮扶措施预防其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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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监测的潜在情形
若低保户出现以下情况,可能被纳入监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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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合规自付支出超过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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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突发严重困难(如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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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其他突出困难问题且自主应对能力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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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与流程
根据《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监测对象需通过收入核查、家庭状况评估等程序认定,与低保户的认定流程存在差异。
总结 :低保户不是三类监测人员,但可能因风险变化被纳入监测体系。具体是否纳入,需根据当地政策及家庭实际情况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