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废更新补贴
适用条件:
- 报废旧车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 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
- 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或其他燃料乘用车;
- 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
- 购买新车需为:
- 新能源乘用车(需在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内);
- 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
- 补贴金额:
- 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车:2万元;
- 报废旧车并购买燃油车:1.5万元。
申请方式:
- 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或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提交申请,需上传身份证、旧车报废证明、新车购车发票等材料。
-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废和购车,但部分未及时办理的消费者可在2025年2月28日前补齐手续。
二、置换更新补贴
适用条件:
- 转让旧车需满足:
- 旧车登记在本人名下时间最迟不超过2025年1月8日;
- 转让后购买新车(新能源或燃油车均可)。
- 补贴金额:
- 购买新能源车:最高1.5万元;
- 购买燃油车:最高1.3万元。
注意事项:
- 每位消费者每年最多享受一次置换补贴,且同一辆新车不可同时申请报废和置换补贴。
三、重要提醒
- 跨年度衔接政策:
- 若2024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部分办理手续,可在2025年2月28日前补齐材料。
- 材料要求:
- 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4类证明,且均需2025年1月1日后取得。
- 地方政策差异:
- 部分地区可能因资金提前用完调整补贴时间,建议尽早申请。
建议通过官方平台(如“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查询具体操作流程,或咨询当地商务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