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军人将商业**转为住房公积金**需遵循以下要求及流程,具体以2025年5月1日即将施行的《雅安市个人住房商业**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业务实施细则》为例:
一、基本条件
- 首套房认定:原商业**所购房屋需为公积金**认定的首套房,且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公积金中心无**记录;
- 还款记录:原商贷未结清,当前无逾期**余额且无连续3期或累计6期及以上逾期记录;
- 借款人身份:须为原商贷的借款人及所购住房的产权人;
- 产权证明:所购住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且无其他权利限制。
二、办理方式
- 以贷还贷:若原商贷银行为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可申请直接转换,无需先结清**余额(若商贷余额大于公积金**额度,需补足差额);
- 先还后贷:需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后再申请转换(适用于因婚姻关系变化导致产权未变更的情况)。
三、所需材料
- 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 原商贷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不动产权证书;
- 近6个月还款明细;
- 原商贷银行出具的商转公业务同意函;
- 先还后贷方式需提供商贷结清证明及主贷人银行卡信息。
四、办理流程
- 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 经审核评估后确定**额度、期限及利率(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80%或商贷剩余本金扣除3个月本金后的较低值,利率按公积金**利率执行);
- 办理抵押登记及**发放手续。
五、动态管理
当公积金个贷率低于85%并持续3个月时可开展业务,高于85%(含)时可能暂停或控制规模。
注: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调整,建议提前咨询部队或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