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额度的计算需综合多个因素,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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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账户余额倍数计算
**额度通常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乘以一定倍数(如长沙为n倍,福州为1.2倍),并考虑流动性调节系数。例如:- 长沙:账户余额×n倍(n根据个贷率调整)
- 福州:账户余额×1.2倍(流动性宽松时)至0.8倍(流动性紧张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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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还贷能力计算
公式为:
还贷能力系数一般为40%(如天津、福州)。 -
按房屋价格计算
- 首套房:**额度≤房价×80%(面积≤90㎡)或70%(面积>90㎡)
- 二套房:**额度≤房价×50%
- 二手房:**额度≤评估价×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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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额限制
- 长沙、福州等地双职工最高可贷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
- 天津双职工最高100万元,单职工50万元
- 南宁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120万元
二、其他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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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款比例
首套房首付≥20%,二套房≥40%(如长沙);部分城市首套房首付≥30%(如福州)。 -
还款能力验证
月还款额≤家庭月收入×50%-60%(如长沙、福州)。 -
特殊政策
- 多子女家庭:福州额外加20万元额度
- 组合**:公积金**不足时可申请商贷补充
三、计算示例(以福州为例)
假设夫妻账户余额共5万元,流动性系数α=1.2,**期限30年:
- 账户余额计算:5万×1.2=6万
- 还贷能力计算:(月工资+公积金缴存)×40%×12×30
- 取三者最小值,同时需满足房价×80%≤**额度≤最高限额80万。
四、注意事项
- 具体政策因地而异,需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 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按2万元计算(如福州)
- 评估价低于成交价时按评估价核定(如南宁)建议通过当地公积金官网或服务窗口获取最新政策,确保计算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