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女户证明的开具涉及两个主要环节和部门,具体如下:
一、开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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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
需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小孩准生证、出生证和节育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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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派出所
部分地区允许由基层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需携带上述材料并加盖公章。
二、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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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农村居民户口,第一胎生女儿,二胎又是个女儿,且两个女儿间隔4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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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夫妻双方需年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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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1973年至2001年期间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且无子女。
三、所需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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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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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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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准生证、出生证、节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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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特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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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家庭需提供离婚证、丧偶证明、领养证及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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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需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结扎证明、皮埋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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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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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审核 :提交材料后,村委会核实信息并出具《双女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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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备案 :持证明到镇计生办或派出所备案,完成相关手续。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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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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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符合条件,可申请国家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每月100元补贴)。
以上信息综合了多地政策规定,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