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电动四轮车需根据车辆属性及合规性分类管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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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标准的四轮电动车
- 必须登记并悬挂机动车号牌,且车辆需通过目录审批、具备3C认证等资质。
- 驾驶人需持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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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标准的“非标四轮电动车”
- 可办理临时牌照,过渡期内允许上路行驶。天津市明确过渡期延长至2027年4月30日,期间不禁止、不处罚、不扣车。
- 临时牌照有效期结束后(即2027年4月30日后),车辆禁止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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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限制
- 改装车、加长/加宽车辆不予上牌;若改装程度较低且拆除后通过检验,仍可办理正式牌照。
- 未悬挂号牌上路将面临警告或20-200元罚款。
天津市电动四轮车需按规定上牌,合规车辆需办理正式牌照,非标车辆过渡期内可持临时牌照合法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