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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低速电动车定义
未经国家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含老年代步车)均属于违规车辆。 -
生产销售限制
自2024年5月1日起,全市禁止生产、销售违规低速电动车,违者由市场监管和工信部门处理。 -
过渡期安排
- 现有违规车辆可设置3年过渡期(至2027年4月30日),期间需遵守交规。
- 过渡期后(2027年5月1日起),违规车辆严禁上路,违者按机动车管理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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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行业管理
快递、环卫等行业需在过渡期内逐步更换合规车辆,过渡期后全面禁用违规车。 -
驾驶要求
- 需持有C2及以上驾驶证(低速四轮车)。
- 必须悬挂号牌或备案登记,遵守不闯红灯、佩戴头盔等交规。
注意:市区内老年代步车长期禁止上路,郊县区域可能存在执行差异,建议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