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能源汽车补贴
-
报废更新补贴
- 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汽油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柴油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新能源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可获2万元补贴。
- 需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内,且旧车需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
置换更新补贴
- 转让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按新车价格分档补贴:
- 6万-10万元:补贴1万元;
- 10万-20万元:补贴1.4万元;
- 20万元及以上:补贴1.5万元。
- 新能源车最高补贴不超过1.5万元。
- 转让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按新车价格分档补贴:
-
首次购车补贴
- 纯电续航≥400km的乘用车补贴4800元,插混/增程车补贴3200元(电池能量密度≥125Wh/kg,30万元以上车型不享受)。
二、燃油车补贴
-
报废更新补贴
- 报废符合条件的燃油车购买2.0L及以下排量燃油车,补贴1.5万元/台。
-
置换更新补贴
- 转让旧车购买燃油乘用车,按新车价格分档补贴:
- 6万-10万元:补贴7000元;
- 10万-20万元:补贴1万元;
- 20万元及以上:补贴1.3万元。
- 转让旧车购买燃油乘用车,按新车价格分档补贴:
三、其他要求
- 时间限制:报废或置换旧车需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补贴申请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 地域差异:部分省份(如湖北、福建)另有置换补贴政策,分档标准与国家一致或更高。
- 限制条件:同一自然年度内,每人仅可享受一次报废或置换补贴,且同一辆新车不可重复申领。
建议通过“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或地方政务小程序提交申请,并提前准备身份证、发票、登记证明等材料。具体政策以当地最新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