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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扩大
自2025年1月1日起,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首次纳入报废补贴范围。符合条件的旧车包括:- 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汽油乘用车
- 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
- 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新能源乘用车
(旧车需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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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 报废旧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
- 报废旧车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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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更新补贴
- 卖旧车购买新能源车:最高补贴1.5万元
- 卖旧车购买燃油车:最高补贴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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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 每位消费者每年可享受1次报废补贴+1次置换补贴,同一辆新车不可重复申领
- 跨年度衔接政策:2024年7月25日-12月31日未完成手续的,若在2025年2月28日前补齐材料,仍可纳入2025年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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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通过“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网站或小程序)提交身份证明、旧车报废凭证、新车购车发票等材料。
注意:具体地方政策(如深圳市)可能存在额外补贴或流程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商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