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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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
- 核心职责:负责能源规划、政策制定及行业管理,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审批能源项目,推动能源体制改革。
- 具体工作:拟订能源发展战略、监测能源供需平衡、指导农村能源发展、组织重大设备研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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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
- 核心职责: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包括煤矿、工矿商贸等领域的安全监察,组织事故调查与应急救援,制定安全标准及应急预案。
- 具体工作: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查处安全隐患、协调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理。
二、管理范围
- 能源局:
覆盖全国能源行业,侧重宏观规划与政策调控,如国家能源局下设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司局,负责行业准入与技术标准。 - 安监局:
聚焦安全生产全领域,包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实行属地管理与垂直管理结合(如省级以下安监局由地方政府管理)。
三、隶属关系
- 能源局:
隶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副部级单位,负责统筹能源战略与行业发展。 - 安监局:
隶属地方政府或应急管理部门(如应急管理部),部分省级以下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如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国家垂直领导。
四、特殊说明
部分地区(如贵州省)将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划入能源局,体现职能交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