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的人员编制包括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两种类型,具体情况如下:
1. 行政编制
- 人员类型: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和部分科室干部属于行政编制,这些人员是公务员。
- 职责范围:他们主要负责街道的行政管理、政策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如党建办公室、财政所、民政办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 工资待遇:行政编制人员的工资按照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
2. 事业编制
- 人员类型:街道办事处中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编制人员,包括社区服务中心、劳动服务中心、计生服务中心等部门的员工。
- 职责范围:这些人员主要提供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如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
- 工资待遇: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按照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执行,通常为财政全额拨款。
3. 补充说明
- 合同制人员:除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外,街道办事处还可能雇佣合同制人员,这些人员主要从事辅助性或勤杂工作。
- 编制特点: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的派出机关,其人员编制和职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确定。
街道办事处既包括行政编制(公务员),也包括事业编制(公益服务岗位人员),具体岗位和职责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