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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在本县乡基层企事业单位从事一线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30年,且现仍在一线工作,并已聘任中级职称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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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实行“县审核省认定”制度,每月集中认定一次。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需及时审核材料并推送符合条件的人员,省厅审核通过后生成职称电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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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优势: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申报,不受年度评审时间限制,且通过后可享受相应的职称待遇。符合当年正常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也可同时参加年度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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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申报人员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严禁伪造学历、资历等行为,违者将影响评审资格。
这一政策旨在优化基层人才评价机制,激励长期扎根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