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最新土地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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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片综合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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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烦县大夫庄村属Ⅰ类区域,区片地价4.0150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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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区域(如娄烦县县城规划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4.3125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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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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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浇地、水田按区片综合地价的1.2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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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农用地按1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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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利用地按0.8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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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置补助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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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计算公式: $$\text{安置补助费} = \frac{\text{被征收耕地面积}}{\text{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面积}} \times \text{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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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三、其他补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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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及附着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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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按一季作物的产值补偿,成长期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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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附着物(如房屋、农田水利设施)按评估价值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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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 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包含养老保险补贴(如稷山县75人共获471.72万元补贴)。
四、补偿费用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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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占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占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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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附着物补偿等。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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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补偿金额可能因土地类型、区位及政策调整有所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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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标准已实施3年,后续建设项目需按最新标准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府公告及政策文件,实际补偿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