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对四六级成绩有异议,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申请成绩核查:
一、核查范围
- 核查内容仅限于当次笔试考试分数是否有错加、漏加等情况。
- 注意: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在核查范围内,无法重新评阅答卷。
二、申请流程
准备申请材料:
- 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需加盖公章),证明内容应包括:
- 参加考试的时间
- 考试级别(如四级或六级)
- 准考证号
- 身份证复印件
- 回函信封(贴足邮资,上海地区为3.8元,上海以外地区为4.2元,并写清楚收件人姓名、地址、邮编和电话)。
- 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需加盖公章),证明内容应包括:
提交申请:
-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不接受当面提交申请。
- 您需要将申请材料以挂号信的方式邮寄至指定地址。
等待反馈:
- 核查结果将以挂号信的方式邮寄至您提供的回函信封地址。
三、受理时间
- 申请截止时间:成绩核查申请必须在每次考试成绩发布后一个月内提交(以邮戳时间为准)。
四、注意事项
- 核查内容有限:仅针对分数计算错误,不包括评分标准的争议。
- 提交方式:务必通过挂号信邮寄,不要选择其他方式。
- 材料完整性:所有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否则可能不予受理。
- 核查结果:复核后,若发现错误,成绩会被更正;若无错误,成绩保持不变。
五、总结
成绩核查是一个针对分数计算错误的复核过程,申请时需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按时提交。核查结果将以挂号信方式反馈,请确保信封邮资充足并写明回邮地址。如有疑问,可咨询所在院校教务处或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