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总经济师的职务级别需根据具体行政层级和单位性质综合判断,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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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厅级总经济师
若财政厅为省级机构(如省财政厅),其总经济师通常为 副厅级 职务,属于副省长领导成员。这一级别与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等职级相当,具有较高的行政权力和决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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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处级总经济师
若财政厅为地市级机构(如市财政厅),总经济师一般为 副处级 职务,属于市政府领导成员。其职责侧重于地方财政经济管理,直接服务于地方经济政策制定与执行。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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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济师属于行政职务,与职称(如中级经济师)有本质区别。职称是专业技术资格,而总经济师是单位内部的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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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级别需结合财政部系统或地方财政部门的组织架构确定,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
以上信息综合了财政系统内的常规设置及职务晋升逻辑,实际级别可能因机构改革或政策调整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