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接收单位编制且符合条件
公务员跨省调动需遵循最新政策规定,主要分为以下要点: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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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与岗位匹配
接收单位需有空缺编制,且岗位层级与拟调入人员职级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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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年限要求
新录用公务员需满足最低服务年限(普通岗位5年/艰苦边远地区7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申请跨省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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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与纪律要求
近三年年度考核需达到称职以上等次,且无纪律处分影响期。
二、特殊情形审批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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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因项目需求启动的跨省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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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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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需结婚证及配偶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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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顾年老多病直系亲属(需三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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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专项工作
参与国家重大专项任务。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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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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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经党委(党组)研究同意后,向接收单位发商调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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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单位核查编制、职级、服务年限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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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与备案
- 调出、调入单位依次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备,中央组织部对跨省调动实行"两上两下"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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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办理
- 双方单位盖章确认后,调入单位办理档案转移、编制注册等手续,完成报道。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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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遴选机会 :可通过本地公务员遴选(平级调动)实现跨省流动,但需符合基层工作经历、年龄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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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限制 :处级干部不超过43周岁,副处级40周岁,主任科员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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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空置率 :全国行政编制空置率需控制在3%以内。
以上流程及条件综合了《公务员法》及最新政策文件,实际操作中需以中央组织部及接收单位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