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等级
等级保护分为 五个等级 ,具体划分及适用场景如下:
一、等级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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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级(自主保护级)
适用于小型私营企业、中小学、乡镇信息系统及县级单位的一般信息系统。受破坏后仅对公民、法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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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级(指导保护级)
适用于县级单位重要信息系统、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内部非核心业务系统。受破坏后可能对公民、法人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或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产生危害,但不危害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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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级(监督保护级)
适用于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大型企业核心业务系统及跨地区重要信息系统。受破坏后可能对社会秩序、公共利益或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危害,需接受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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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级(强制保护级)
适用于国家机关、军事部门、重要能源等领域的核心系统。受破坏后对社会秩序、公共利益或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需依国家强制标准实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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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级(专控保护级)
仅适用于重要军事领域和核心技术系统。受破坏后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采取最严格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
二、核心差异总结
级别 | 适用范围 | 安全风险等级 | 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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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级 | 小型信息系统、乡镇单位 | 一般损害 | 基础网络管理、安全配置要求 |
第二级 | 县级重要系统、地市级机关内部系统 | 严重/特别严重损害 | 身份认证、数据备份与恢复、安全审计 |
第三级 | 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跨地区关键系统 | 严重/特别严重损害 | 安全标识管理、跨区域数据保护 |
第四级 | 国家重要领域核心系统(如能源、金融) | 特别严重/严重损害 | 网络隔离、安全审计、应急响应机制 |
第五级 | 军事核心系统、尖端技术领域 | 特别严重损害 | 最严格防护标准、专项安全审查 |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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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级要素 :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性、潜在危害及社会影响综合评估确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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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不同级别对应差异化的备案、检查及技术管控要求。
以上分级体系旨在通过差异化管理,平衡安全防护成本与实际风险,保障信息系统安全与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