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精神病、器质性心脏病等
教资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主要分为以下几类,综合多来源信息整理如下:
一、严重疾病与生理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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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系统疾病
癫痫病、癔症、夜游症、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等未治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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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疾病
先天性心脏病(未手术者)、频发性期前收缩、心肌病、严重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90mm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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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缔组织与内分泌疾病
类风湿脊柱强直、糖尿病、肢端肥大症、甲状腺功能异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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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与代谢疾病
严重贫血(男性<90g/L/女性<80g/L)、甲状腺功能亢进、艾滋病(病毒携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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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系统疾病
肺结核(未治愈)、支气管扩张、肺不张、严重哮喘。
二、传染病与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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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
除原发型肺结核治愈后稳定1年、肺外结核治愈2年以上者外,均视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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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炎与肝病
活动性肝炎(肝功能异常)、肝硬化、肝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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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与性传播疾病
淋球菌、梅毒未愈者。
三、身体机能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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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与听力障碍
视力矫正后<4.5、双耳听力均低于3米或一耳全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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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体与运动障碍
两上肢或下肢不能运动、严重畸形、脊柱侧弯超过3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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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肺切除超过一叶、严重脊柱强直、类风湿性关节炎等。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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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前要求 :需空腹、避免熬夜饮酒,女性需避开月经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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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差异 :部分地区对身高、视力等标准有细微调整(如福建男性150cm、女性14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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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要求 :若初次体检某项指标异常,需复查确认(如心电图、肝功能)。
以上情况均依据《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若体检不合格,需根据医生建议治疗或进一步检查,部分疾病需治愈后2年且无复发记录方可通过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