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不能自行转移,必须通过公对公方式转递。根据国家规定,个人严禁携带或私拆档案,转档需由具备管理资质的机构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完成,且需提供调档函等正式手续。若档案已拆封或滞留个人手中,需立即联系原单位或户籍地人才中心补办密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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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递的法定流程
档案转移需由拟接收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存档机构审核后通过机要渠道寄送。例如,高校毕业生档案需根据就业去向转至用人单位、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严禁学校或个人私自交接。 -
自行携带档案的风险
个人持有档案会导致“死档”,影响职称评审、考公、社保等业务办理。若封条破损,需返回原毕业院校或单位重新审核密封,补办缺失材料耗时耗力。 -
特殊情况处理建议
- 若档案已交至个人手中,需立即联系户籍地人才中心归档;
- 线上可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申请转档,部分省份支持小程序查询进度。
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办理档案转移,避免因违规操作影响个人权益。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或存档机构获取最新政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