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立即取消
低保户就业后是否取消低保,需根据家庭收入是否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综合判断,具体规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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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为主要判断依据
低保的核心条件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若就业后收入超过该标准,则需取消低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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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成本可适度扣减
部分地区(如广安市)建立就业联动机制,允许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如交通费、培训费),避免因就业初期收入波动导致低保被误取消。
二、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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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保留低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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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初期收入未达标准,或收入仅能覆盖基本生活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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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未超出低保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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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取消低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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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后收入稳定且超过当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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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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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调整与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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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退期设置 :如广安市规定,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时,可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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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障 :若就业后仍面临生活困难(如返贫风险),可能保留低保至收入稳定。
四、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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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申报 :低保户需定期向民政部门申报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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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民政部门每季度或半年核查家庭经济状况,发现收入变化及时调整保障待遇。
总结
低保户就业后是否取消低保,取决于收入是否持续低于当地标准。部分地区通过就业成本扣减、渐退期设置等机制,平衡保障与激励就业的关系。建议低保户就业后及时申报收入,并关注当地最新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