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统一标准,因地区而异
关于低保户存款与低保资格的关系,需结合当地政策综合判断,具体规定如下:
一、存款与低保资格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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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统一限额标准
我国目前没有全国统一的低保户存款限额规定,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制定差异化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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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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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上限 :部分城市规定家庭人均存款不得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或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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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不支取条件 :若连续3个月未支取低保金,可能被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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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低保资格的核心判定标准
低保资格主要依据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结合家庭财产状况综合评估。存款作为家庭财产的一部分,仅是评估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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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与财产的双重判定 :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但存款未超过规定限额,通常不会直接取消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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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机制 :家庭收入或财产变化(如存款增加、成员减少)会触发重新审核。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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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范围界定
除存款外,家庭财产还包括房产、车辆、股票、商业保险等金融资产,但维持基本生活的财产可能被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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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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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申请时需主动申报存款等财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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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核实家庭经济状况,可能间接了解存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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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显著
同一省份内不同城市标准可能不同,建议通过当地民政部门或社会救助热线咨询具体数值。
低保户的存款是否导致资格取消,需结合当地政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综合判断,不存在统一数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