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自收自支编制将会逐步取消,具体改革措施和安置方式如下:
一、自收自支编制的取消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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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改革要求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明确将不再承担生产经营职能,自收自支类编制作为承担此类职能的产物,将逐步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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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间节点
国务院要求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擅自增加的编制类型”整改,大部分省份自2014年起已启动清理整顿,通过改制为国有企业或整合至其他事业单位。
二、改革后的编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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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类型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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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差额、自收自支三类编制将统一为全额事业编制,不再区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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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自收自支编制将核销,人员根据新职能划归其他事业单位或改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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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安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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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上岗 :通过公开竞争择优录取划转至其他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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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退休 :符合条件人员可申请内部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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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择业 :鼓励职工自主就业或重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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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企改制 :部分人员随原单位改制为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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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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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类单位 :可能转为公务员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但此类情况需根据具体职能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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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政策 :部分改革较慢地区可能延长过渡期,但2019年已明确取消自收自支编制。
四、改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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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数量减少 :自收自支编制的取消将减少事业单位总编制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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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范 :未来编制管理将更加严格,仅保留公益类编制。
事业单位的自收自支编制会逐步取消,但人员将通过竞争上岗、转企或内部调整等方式安置,编制类型将统一为全额事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