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项新增,17项修订
2024年煤矿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修订,主要新增和修订内容如下:
一、新增的重大隐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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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双回路供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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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煤矿边坡角大于设计最大值或边坡严重变形未采取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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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安装安全监控系统或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且不能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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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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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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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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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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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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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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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层越界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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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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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防冲击地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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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防自然发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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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防瓦斯超限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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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防水措施
二、修订与调整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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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框架调整
2024年标准新增2项(如双回路供电、边坡监测),删节合并2项(如部分原条款内容调整),并完善40项细则。2. 隐患分级与管控
明确将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重大隐患需立即停止生产整改。3. 数据统计与监测
增加原煤产量超计划10%等量化指标,要求建立完善的生产数据统计和监测机制。### 三、适用范围与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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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各类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以《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基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负责标准的解释和修订工作。### 四、实施效果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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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查出重大隐患数量较2021年增长3.5倍,接近四成煤矿存在隐患。- 标准的修订进一步细化了隐患判定标准,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力度,有助于防范和减少煤矿事故。以上内容综合了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及国务院相关规定的修订内容,旨在通过量化标准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