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重大风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综合多个权威来源整理如下: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超定员组织生产
-
年产量超设计能力10%以上;
-
月产量超设计能力10%;
-
超出核定生产指标下达计划。
二、瓦斯超限作业
-
瓦斯浓度超标未及时处理;
-
瓦斯抽采系统失效或监控失灵。
三、煤与瓦斯突出未防治
-
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
-
突出煤层未建立专项防治方案。
四、通风系统问题
-
通风设施不完善或不可靠;
-
通风量不足导致瓦斯积聚。
五、严重水患未治理
-
地下水位异常或防水措施失效;
-
水淹煤层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六、超层越界开采
- 未遵守设计规定超层或越界采掘。
七、冲击地压未防治
- 未进行地质勘探或防治方案未落实。
八、自然发火未控制
- 自然发火隐患未排查或防治措施不到位。
九、使用禁用设备或工艺
-
采用明令禁止或淘汰的采掘设备;
-
工艺流程不符合安全标准。
十、供电系统不完善
-
缺乏双回路供电系统;
-
供电线路老化或故障频发。
十一、改扩建期间违规生产
- 边建设边生产或超设计规模作业。
十二、承包管理不规范
- 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转包违规。
十三、其他重大隐患
- 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情形的其他潜在风险。
补充说明
-
具体风险分级(如重大、较大、一般)需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判定;
-
不同地区或企业可能根据行业特点补充专项风险清单(如安徽省2043项提级管控清单)。
以上风险需通过定期排查、监测和专项治理措施进行管控,确保煤矿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