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15类重大隐患规定是国家安监总局明确界定的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危险情形,包括瓦斯超限、通风系统不完善、超层越界开采等,核心要求是“超前辨识、系统管控、彻底整改”,企业未及时治理将面临停产整顿甚至刑事责任。
瓦斯事故隐患是首要防控重点,如瓦斯浓度超过1%未断电撤人、监测监控系统失效等,易引发爆炸或窒息。通风系统缺陷包括主扇停风、盲巷未封闭或风量不足,直接威胁井下氧气供给。水害隐患涉及未执行“探放水”规定、老空区积水未探明等,可能造成透水事故。
超层越界开采属于严重违法,破坏资源且易引发顶板坍塌。防灭火措施不到位(如采空区自燃未监测)或防尘系统失效,会加剧爆炸风险。提升运输设备带病运行、钢丝绳断丝超标等机械故障,可能导致坠罐或跑车事故。
电气设备失爆(如电缆**、保护装置失效)在瓦斯环境中极危险。顶板管理失控包括支护强度不足、空顶作业等,易引发冒顶。冲击地压矿井未采取卸压措施或未安装微震监测系统,存在突发岩爆风险。
15类隐患覆盖煤矿生产各环节,企业必须建立“日排查、周报告”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员工需熟记隐患特征并掌握应急处置流程,确保“发现即报告、报告即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