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第10条的核心要求是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重点包括:必须为矿工配备符合标准的自救器、建立完善的紧急避险系统,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与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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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器的配备与使用
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符合国家标准的自救器,确保在瓦斯泄漏、火灾等突发事故中能够提供至少30分钟的防护时间。自救器需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处于有效状态。 -
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
煤矿必须设置避难硐室或救生舱,配备氧气供应、通讯设备和急救物资,确保事故发生时人员能快速撤离至安全区域。避险设施的布局需覆盖主要作业区域,且标识清晰。 -
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
矿工上岗前需接受自救器使用、避险路线等专项培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重点模拟瓦斯爆炸、透水等场景,提升人员实战应对能力。
遵守第10条是减少煤矿事故伤亡的关键,企业需严格落实设备配置与人员培训,同时结合智能化监测手段提升预警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