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评估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在2014年8月12日由国务院决定取消,但并未完全退出职业领域,而是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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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调整
2014年国务院取消矿业权评估师准入类职业资格许可,但保留了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评估师需通过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但无需再通过执业资格考试或注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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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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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日起,原执业资格制度转为水平评价制度,考试内容、报名条件等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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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该职业资格被重新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但属于水平评价类,不再实行执业准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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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与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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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组织、科目及报名条件延续原制度,但无需通过行政许可即可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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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资格人员需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但不再强制要求与职业资格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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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已从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但并未完全取消。持证人员仍需通过水平评价考试并遵守后续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