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监督的主要依据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法律性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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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律、法规、规章
包括《会计法》《公司法》《合同法》等,为会计活动提供基本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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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律、法规、规章
如《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规范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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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及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
二、会计制度性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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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等,规范会计核算方法和财务报表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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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内部审计等制度。
三、管理性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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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财务计划、业务计划
用于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价,确保经济活动符合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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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与绩效评估
通过审计程序和绩效指标评估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和效率。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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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会计准则 (如《企业会计准则》)是会计核算的核心依据,影响会计政策选择和财务报表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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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督需结合法律约束与内部管理,形成多层次监督体系。
以上依据共同构成会计监督的“三位一体”框架,确保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