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监督体系是确保财政及公共资金合规性、真实性和效益性的系统,主要包括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大类,三者相互补充并形成监督合力。
- 政府审计:由国家审计机关主导,依法对各级政府及部门的财政收支、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
- 内部审计:由单位或企业内部机构实施,聚焦于本单位财务收支、经营管理的合规性与效率,是自我监督的重要机制。
- 社会审计:由会计师事务所等独立中介机构承担,接受委托对企业的财务报告或专项事务进行审计,强调客观性和公信力。
这三类审计共同构建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网络,保障经济活动的透明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