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细则涵盖例会频率、参与人员、议题内容及执行要求等关键要素,地方政府和企业依据相关规范建立常态化机制以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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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会频率与召开方式
各地结合辖区特性制定周期标准,如《烟台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规定会议每月初召开,《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工作例会制度》采用季度例会模式,白鹭湖管理区则执行季度例会与不定期联席会议相结合的方式。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加开,形式包括现场会议、视频会议及现场督导会。 -
参会人员与组织分工
参会主体涵盖行政负责人、安委会成员及相关企业负责人,例如烟台市政府会议包含县市区长及驻地央企代表。白鹭湖管理区要求安委会成员单位全员出席,交通运输厅则聚焦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各机构需指定筹备部门(如安委办)落实议程材料准备与会议纪要工作。 -
会议核心议题内容
主要内容均聚焦形势分析、隐患治理及任务部署:通过数据通报研判风险趋势,研究重点领域专项整改措施,部署季节性专项整治行动,并跟踪督办历史遗留问题。例如交通部门例会需结合节日特点制定临时检查方案,应急管理实践中强调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机制。 -
监督与执行机制
会议成果需形成闭环管理,未达标事项将被追踪复查。地方政府实行奖惩制,对整改不力单位予以通报甚至问责。日常工作中需留存影像及文字记录,确保每一项决策具备可追溯性材料支撑,避免形式化空转。
科学高效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需明确时间规划、强化责任落实,并通过动态调整适应发展需求。基层管理者应充分借力数字化工具提升监管效能,推动预防性安全管理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