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转评职称时,任职年限的计算需根据转岗前后的实际受聘年限累计,且需满足在新岗位工作满1年并通过考核的条件。关键规则包括:转评前后的年限可合并计算,但转评当年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年份需扣除年限。
- 年限计算基准:职称任职年限按周年计算,截止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评审通过的职称从评委会通过日起算,考试取得的从考试结束日起算,聘任制岗位则从聘任日起算。
- 转评必要条件:需在新岗位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并取得现岗位业绩,方可申请同级转评。例如,中学教师转评中职职称,需先完成1年教学且考核达标。
- 合并计算规则:转评前后的受聘年限可累计。如原中学二级教师任职4年,转评中职助理讲师后,其4年年限可与新岗位年限叠加。
- 考核影响:年度考核合格则年限连续计算;若出现基本合格或不合格,需扣除对应年份年限。
提示:教师转评职称时,务必保留岗位变动证明、考核记录等材料,并提前查阅当地最新政策,确保年限计算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