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作市第十七中学教师姚燕燕(简称“姚老师”)职称评定的处理结果,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2021年职称评聘争议核心问题
-
评聘失败原因
姚老师在2021年职称评聘中未获通过,主要因个人积分排名倒数第二,而另一位积分最低的老师因投票得分高而胜出。但姚老师认为评选存在程序不公,如公示环节存在“第十七中学”少写“七”字的疏漏,且个人实力本应更受青睐。
-
教育局初步处理
山阳区教育局于2021年1月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
党总支部书记、校长刘爱国被诫勉谈话并责令写深刻检查;
-
党总支部副书记王有科被提醒谈话并责令写深刻检查;
-
政教处主任程庆刚因公示环节问题被诫勉谈话。
-
二、法律诉讼与申诉结果
-
教师起诉教育局
姚老师对处理结果不满,2021年1月向山阳区教育局提交申诉书,后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法院于2021年4月裁定驳回起诉,理由是争议属于学校内部人事管理范畴,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教育局后续调查与回应
-
2021年8月,教育局对2020年职称推荐工作进行复查,认定存在公示格式不规范、内容漏字等轻微程序瑕疵,但未影响推荐结果效力;
-
同期,学校对姚老师作出警告处分,但未提供充分证据支持该处分的合理性。
-
三、争议焦点与争议结果
-
核心争议 :姚老师认为评选过程存在系统性不公,而教育局的处理未触及根本问题;
-
最终结果 :法院驳回起诉,教育局维持原处理决定,姚老师的申诉未获支持。
四、社会影响与反思
该事件引发社会对教师职称评聘机制的广泛关注,暴露出教育系统在人事管理中存在的公示规范、监督机制等薄弱环节。姚老师虽未能通过法律途径改变结果,但事件推动了对教师评聘公平性的进一步讨论。
以上信息综合自政府通报、法院裁定及媒体报道,供全面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