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在国外是受到保护的,但具体情况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具体介绍:
国际公约保障
《伯尔尼公约》:这是目前最重要的国际版权保护条约之一,已有179个缔约方。根据该公约,成员国公民的作品或在成员国首次发表的作品,在其他成员国应受到与本国国民作品同等的保护。例如,中国公民的作品在美国(同为公约成员国)也应受到版权保护。
《世界版权公约》:该公约也有众多成员国,其规定了成员国之间作品的版权保护原则,为版权的国际保护提供了另一重要框架。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虽然主要关注贸易领域,但也涉及版权保护,要求成员国对版权给予一定保护。
各国国内法保护
美国:版权保护非常严格,未经许可的复制、发行等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但美国曾是“****”国家,要求作品进行登记注册才能获得版权保护,直到1989年加入《伯尔尼公约》后,才取消了对外国著作权人起诉必须先注册的规定。
英国:版权法历史悠久且保护严格,侵权行为可被处以高额罚款。
法国:以保护创作者的道德权利为主,对侵权行为有严格惩罚。
德国:强调创作者的个人权利,包括创作自由和对作品的控制权。
日本:版权法在参考西方国家基础上制定,保护力度强。
版权保护的特殊性
保护期限差异:不同国家的版权保护期限有所不同。例如,日本和欧美多数国家规定作者死后70年保护期,而部分中东国家为死后50年,墨西哥则为死后100年。在国际公约中,《伯尔尼公约》规定最低保护期限为作者死后50年。
作品认定标准差异:各国对“著作物”的定义和认定标准存在差异。例如,美国曾要求作品必须显示“©”版权标志才认定拥有版权,而《伯尔尼公约》采用“非****”,作品自创作完成时自动获得版权。
**方式
诉讼**:当作品在国外被侵权时,权利人可以通过在侵权行为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例如,中国网络文学公司发现其作品在美国被侵权,可在美国法院提起诉讼。
非诉讼**:权利人还可以通过发函警告、寻求当地版权管理机构或行业协会的帮助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