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九条退市规则通过严格财务造假、市值、营收等指标,构建“应退尽退”常态化退市格局,核心目标是清理“僵尸企业”、保护投资者权益并提升资本市场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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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类退市标准大幅收紧
主板公司若利润为负且营收低于3亿元(创业板/科创板为1亿元)将触发退市,并新增利润总额为负的考察维度。财务造假退市门槛显著降低:1年造假金额超2亿元且占比30%、连续2年造假超3亿元且占比20%,或连续3年造假直接退市。 -
交易类退市指标更市场化
主板市值退市标准从3亿元提高至5亿元,创业板维持3亿元;新增成交量退市指标(如北交所连续120天成交量低于100万股)。股价连续20日低于1元或股东人数不足2000人(创业板400人)也将强制退市。 -
规范类退市强化公司治理
资金占用超净资产30%或2亿元未整改、连续3年内控审计非标意见、控制权争夺导致信息披露失效等情形纳入退市范围,倒逼企业规范运作。 -
投资者保护与赔偿机制
重大违法退市公司需由控股股东、实控人等赔偿投资者损失,支持通过集体诉讼、先行赔付等途径**。退市整理期股票需特殊标识,涨跌幅限制放宽至20%-30%以提示风险。
新规实施后,A股退市效率显著提升,面值退市占比超60%。投资者需关注企业基本面,规避*ST或ST股票,理性参与市场优胜劣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