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金额
国家一等功臣的待遇主要体现在退役后的抚恤和优待政策中,而非每月发放固定金额。具体如下:
一、退役后主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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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金增发
获得一等功的退役士兵,其一次性退役金可增发15%。退役金标准由国家根据国民经济水平、职工年平均工资及军人职业特殊性确定,并定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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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与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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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安排就业,由当地政府根据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安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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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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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烈士遗属专项抚恤
若一等功臣因公牺牲或病故,其遗属可享受以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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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抚恤金
根据死亡时月工资标准发放,烈士遗属(含一等功)可在此基础上增发25%。例如,若烈士生前月工资为8000元,遗属可获得: $$8000 \times (1 + 25%) = 10000 \text{元}$$
(注:月工资低于排职少尉标准时按排职少尉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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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抚恤金
对符合条件的烈士遗属(如父母无劳动能力、子女未成年等),发放定期抚恤金,标准参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并随政策调整逐年提高。
三、其他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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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晋升 :立功受奖者可优先晋升职务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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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就业 :烈士子女可享受优待教育政策,就业时给予优先考虑。
总结
国家一等功臣本人每月无固定金额发放,但通过退役金增发、就业安置及烈士遗属专项抚恤等政策,保障其及其家庭的生活。具体金额需根据服役年限、工资标准及当地经济水平综合计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