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最新政策文件,巴彦淖尔市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与对象
-
范围 :覆盖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等)及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等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
-
对象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和《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教师。
二、职称等级与申报条件
-
中小学教师系列
-
正高级职称 :需通过专家评议方式评审,申报名额为7人(总量控制、盟市评审、自治区复核后核准备案)。
-
副高级职称 :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采用讲课和量化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
中级职称 :同样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评审方式与副高级职称相同。
-
-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
-
高级职称 :需在已设高级岗位数的5%以内申报,采用讲课和量化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
中级职称 :需在已设岗位数的10%以内申报,评审方式与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相同。
-
三、申报时间与程序
-
高级职称申报
-
市直部门 :2022年6月6日-6月20日提交材料。
-
旗县区部门 :材料需在7月底前报送至市人社局。
-
评审流程 :市人社局审核后公示,专家评议确定最终结果。
-
-
中初级职称申报
-
市直部门 :2022年6月6日-6月30日提交材料。
-
旗县区部门 :需委托市人社局审核,材料截止时间7月底。
-
评审流程 :市人社局汇总、公示后,组织评审。
-
四、其他注意事项
-
名额分配 :正高级职称名额7人,由市直、旗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
评审方式 :综合采用讲课说课、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专家评议等方式。
-
政策依据 :以自治区及市人社局、教育局发布的文件为准。
五、历史参考
- 2019年评审时间为11月26日,流程包括现场报到、分批次材料提交及专家评审。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年最新文件及历史政策,具体操作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