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农村建房政策明确“一户一宅”核心要求,审批流程需经过村级申请、部门联审及乡镇审批,且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宅基地。本文详解申请条件、材料准备及特殊情形处理规则。
在阜阳市,农村建房首要条件是遵循“一户一宅”制度,即每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符合面积标准的宅基地(集镇≤160㎡,村内≤220㎡)。申请时需以户为单位提交材料,包括《申请表》《承诺书》、户口簿及身份证明。流程上,村民需先向村级组织递交申请并通过公示,再由乡镇政府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审,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
针对特殊需求,若在符合规划的现有宅基地上改建且不涉及切坡建房,部分区域可简化流程;但新建需确保地块性质为建设用地且无其他住宅。针对“一户多宅”历史遗留问题,阜阳市通过确权登记探索退出机制,并开展宅基地审批试点,未来将依据国家政策完善法规。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城镇居民)禁止购买宅基地,违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总结来看,阜阳市农村建房政策以规范用地、保障居住权益为核心,兼顾历史问题化解与新规落地。申请人需严格对照资格条件、流程节点准备材料,并持续关注当地改革动态以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