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冲突
关于地方专项计划与普通志愿的填报冲突问题,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报考与录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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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冲突原则
地方专项计划与普通志愿在报考阶段不存在冲突,考生可同时填报。两者分属不同录取批次(专项计划通常在本科提前批或专科提前批),但考生可在同一张志愿表中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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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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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考生被专项计划录取,则不会参与普通批次的投档录取,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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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专项计划退档的考生,不影响普通批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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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填报方式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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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专项计划志愿与普通志愿同步填报,具体时间由省级招委会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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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方式 :通过省级统一志愿填报系统(如“北辰升学”系统)填报,考生可在“专业优先”或“专项计划”筛选栏中选择对应项目。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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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组匹配 :专项计划通常对应特定专业组,考生需确保所选专业符合专项计划的招生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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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顺序 :建议将专项计划志愿放在普通志愿之前填报,以提高录取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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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核对 :需仔细核对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报考条件等信息,避免因信息错误影响录取。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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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如山东)的专项计划录取分数可能低于普通批分数线(如降20分),但考生仍需通过专项计划的录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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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考生同时申请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需注意两者之间的竞争关系,但不会影响普通批志愿的填报。
地方专项计划与普通志愿在报考和录取上不存在冲突,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