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业系列副高职称的申报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学历和资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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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 :取得本系列中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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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取得本系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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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取得本系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 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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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1项以上国家级课题或子课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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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重点农业科研、推广、开发、农业农村改革等项目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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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制定并颁布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项以上,或参与制定并颁布实施地方标准、省(部)级技术标准3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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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推广3个以上农业新品种或3项以上农业新技术、新工艺、新科技成果,得到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 业绩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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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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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厅)级科技成果二等奖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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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排名前3),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以上(排名前3),或农业类软件著作权4项以上(排名前3)。
- 论文和著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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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主持人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要求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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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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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作者之一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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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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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级以上本专业学术会议上作为第一作者宣读、交流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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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的有关本专业技术培训教材或手册、讲义2万字以上(公开发表或内部发行)。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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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分析本学科国内外发展趋势,根据国家需要和学科发展提出本学科推广研究方向,选定具有重要实际意义或开拓性的推广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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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创造性地解决重大的、关键的农业技术问题,并取得国际水平的科研成果,推广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具有重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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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能指导国家重大推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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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出较高水平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具有培养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专业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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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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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农业农村工作的身体条件。
- 不得申报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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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5年内有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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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报过程中被发现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自申报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累计两次的,终身不得申报。通过上述手段骗取职称者,撤销其职称,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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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
以上是广西农业系列副高职称申报的主要条件,申报人员需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和证明,确保符合申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