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正高级评审条件如下:
- 基本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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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 ,从事教学工作7年以上,取得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高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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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 ,从事教学工作13年以上,取得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高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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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 ,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取得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高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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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 ,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并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从事副高级教师工作5年以上。
- 推荐评审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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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的职称资历以及业绩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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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及外籍教师,可以自愿申报,并依据他们在海外工作的专业技术经历获得相应积分。
- 评审程序 :
- 从推荐评审条件、职称资历年限计算、业绩材料时段计算,到推荐评审程序的各个环节,都按照《暂行规定》和《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等规定严格执行。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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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应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申报路径,确保满足相应的学历、资历和工作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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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业绩材料和证明材料,以便在评审过程中能够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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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最新的职称评审政策变化,确保申报材料符合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