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90天或3年
关于应收账款何时应确认为坏账,需结合时间、证据及会计政策综合判断,具体标准如下:
一、时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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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标准
通常将应收账款超过 90天未收回 视为坏账的初步判断标准。这一标准基于应收账款的正常回收周期,超过该期限可能增加坏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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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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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规则 :若应收账款逾期3年以上且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可确认为坏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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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以上规则 :对于逾期1年以上、单笔金额不超过5万元或企业年度收入0.1%的款项,若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也可确认为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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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判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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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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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或破产,以其遗产或破产财产仍无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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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长期未履行偿债义务,且无收回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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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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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实际发生的、与收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可税前扣除,仅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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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专项报告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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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分录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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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坏账损失 (直接转销法):
$$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 贷:应收账款--客户名称$$ -
核销后恢复 (对方后续还款):
$$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 贷:坏账准备 \ 借:银行存款 \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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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差异 :不同行业信用周期不同,需结合行业特性调整坏账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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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变化 :税法对坏账损失扣除有明确年限要求,需关注最新税务规定。
应收账款是否确认为坏账需以时间、证据及会计判断为基础,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和坏账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