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符号+阿拉伯数字+中文大写
关于公文中金额的书写规范,综合财政部规定及公文写作要求,具体规范如下:
一、基本格式要求
- 货币符号与单位
金额应先写货币符号(如人民币符号“¥”),后接阿拉伯数字(如1,000,000.00),最后标注单位“元”。
- 中文大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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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数部分每三位用逗号分隔(如1,000,000),小数部分用点号(如1,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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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需使用繁体大写(如壹仟贰佰零壹元整),且“分”后不写“整”字。
- 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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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中连续多个零时,中文大写可简化为“零”或省略(如5050元写作“伍仟零伍元整”或“伍仟伍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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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数部分为两位时,需保留两位小数(如1,000.08写作“壹仟元零捌分”)。
二、示例参考
普通金额 | 货币格式 | 中文大写 | 金额范围示例 |
---|---|---|---|
¥2320元 | ¥2,320.00 | 贰仟叁佰贰拾元整 | 2,000~3,000元 |
¥550万元 | ¥5,500,000.00 | 伍佰伍拾万元整 | 500万~600万元 |
¥123,000平方米 | ¥123.00万m² | 壹佰贰拾叁万平方米 | 120,000~130,000m² |
三、注意事项
- 避免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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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值范围需用“~”连接(如1~6岁),且单位一致时省略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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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中连续多个零时,需用“零”字补全(如5050元写作“伍仟零伍元整”)。
- 格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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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格填写时,每两位数字占一个方格(如65,420,000元写作“65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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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数需用括号括起来(如-20℃写作“负贰拾℃”)。
- 特殊情况
- 法律文书(如罚款)中,金额后不写“整”字(如罚款500元写作“伍佰元”)。
通过以上规范,可确保公文中金额的准确性、规范性及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