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政策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15年渐进式调整,最终将男性退休年龄从60岁延至63岁,女性从50/55岁分别延至55/58岁,并允许弹性选择提前或延后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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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与节奏
改革从2025年1月启动,男性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退休,女性干部同节奏延至58岁,女职工每2个月延迟1个月至55岁,2039年全面完成调整。例如,1965年出生的男性需在2025年2月退休(延迟1个月),而1975年出生者将在2038年满63岁退休。 -
弹性退休机制
职工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后,可自愿提前最多3年退休(不低于原退休年龄),或与单位协商延迟最多3年退休。养老金遵循“多缴多得、晚退多得”原则,延迟退休者待遇更高。 -
缴费年限调整
当前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2030年起每年增加6个月,至2039年提高至20年。未达年限者可延长缴费或一次性补缴。 -
配套保障措施
大龄失业人员若距退休不足1年,失业保险金可领至退休,期间由基金代缴养老保险费。特殊工种等原有提前退休政策保持不变。
提示:个人可通过出生年份对照退休年龄表规划职业与养老,弹性选择需结合健康、经济状况及单位协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