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或优先录取
退役军人考公务员的加分政策因地区和岗位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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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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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或中央机关在公务员考试中给予退役军人5-10分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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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北京对退役士兵给予30分加分,陕西省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特设职位中可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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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奖励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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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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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一等功加15分,二等功10分,三等功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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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获奖按最高等级累计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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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服役年限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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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加10分,专科生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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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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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先录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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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条件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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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地区在公务员招录中明确标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伍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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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湖南省在事业单位招聘中,退伍军人面试环节可能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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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计划定向考录
- 部分省份在政法干警招录、基层服务项目(如“三支一扶”)等专项计划中定向考录退伍军人。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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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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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享受上述政策,已享受政府安置的人员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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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需符合项目要求且未享受其他专项计划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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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上限
- 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且计入笔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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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 具体加分标准以当年官方公告为准,如北京市、陕西省等有明确细则。
建议考生关注省级公务员考试官网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