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卷宗立卷标准主要依据案件类型、保密需求及程序特点制定,具体规范如下:
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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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一卷为主
一般情况下,每个案件单独成卷;材料页数超过200页或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可分正卷和副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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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合并与独立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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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或文书较少的案件,可按类别、时间等合并立卷(每卷不超过50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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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等敏感案件需单独装入副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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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特定行政相对人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指导可单独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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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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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程序类型分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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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程序 :立案、调查、审查、执行等材料分别归档,复议或诉讼材料可合并或另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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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 :当场处罚决定书、罚款收据等合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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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保密需求分卷
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正卷与副卷分开存放,确保信息安全。
三、文书与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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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需按文书形成时间顺序排列,确保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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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指导文书可根据实施方式选择装入正卷或副卷。
四、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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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不能公开的案件材料统一装入副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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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或诉讼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合并或独立成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