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入工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待安置期间的工龄计算需分情况说明:
一、待安置期间工龄是否计入工龄
-
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
若您是退役士兵且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服现役年限和符合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均计入工龄 ,并享受与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
一般待业人员
若您为一般待业人员(非退役士兵),则待业期间通常 不计入工龄 。工龄主要计算为实际参与工作的时间,待业期间因无实际工作贡献,一般不享受工龄相关权益。
二、工龄计算的特殊说明
-
连续工龄的认定
工龄分为 连续工龄 和 本企业工龄 。连续工龄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合并计算的时间,而本企业工龄仅限当前单位的工作时间。
-
军龄与工龄的合并
退伍义务兵的军龄自入伍之日起计算,若退伍后安排工作,军龄与待分配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三、注意事项
-
若待安置期间未安排工作,且不属于退役士兵,建议通过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具体政策,部分地区可能对特殊群体有额外规定。
-
若对工龄计算有疑问,可提供具体服役和待安置情况,进一步确认计算方式。
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工龄计入连续工龄 ,但一般待业人员则不计入。建议结合自身情况核实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