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三支一扶期满后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五类,涵盖就业、深造、工龄认定等方面:
一、就业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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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招录/聘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可定向招录为兵团、师市、团场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在编制限额内优先获得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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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教师定向招聘
符合条件者可报考兵团特岗教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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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连队任职
经组织审查,可推荐为连队或社区“两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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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事业单位专项招聘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在事业单位招聘中可享受加分或优先录用政策。
二、深造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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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加分
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应届毕业生参加计划者,学校保留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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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补偿与助学**代偿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学费补偿及助学**代偿。
三、工龄与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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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计算
服务年限计入工龄,参加工作时间从基层报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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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连续缴纳
服务期间单位缴费部分由师市承担,个人缴费从补贴中扣除,连续计算社保年限。
四、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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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与安家费
在岗期间每年补贴6万-10万元(“双一流”毕业生每月增100元),新招募满6个月者享3000元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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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与体检补贴
报销初次来疆交通费(不含机票、软卧),满1年报销探亲交通费1次,体检费260元/人。
五、自主就业支持
期满后可自主择业或创业,享受就业服务、落户优惠等政策,且两年内考录/招聘可享应届毕业生待遇。